2015-06-29

不經一事不長一智--藥事法

從去年到今天發生好多事讓我有如標題一樣的感觸良深

幾個月前跟朋友遊香港因為家人托買有名的黃道益活絡油


於是買了10幾瓶

分送完之後把剩餘的5瓶拿到網路上販賣

當初po網的時候不少賣家也在賣同款活絡油

還參考了一下他們的價位

不過一直都乏人問津

大概過了一個多月有天先生打電話口氣凝重的說:出大事了!

我第一個想到的是:蛤?車子違規被拍啊??

他說婆家收到一封信好像我販賣什麼東西然後違法要我隔天11點到案說明

當下有種 【蛤?怎麼會是我?】 的OS不斷在心理圍繞

而且時間點也太緊迫了吧! 我人在新竹隔天就要殺到台南的衛生局?!

當下只能決定開夜車回南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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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天我準時到了衛生局報到

負責的小姐隨我就在走廊的小桌椅坐下面談

小姐:你住哪裡?

我:新竹

小姐:蛤? 這麼遠你還來喔?

我:= = (信裡不是說不到場說明視同放棄??)

小姐:這個妳知道這是藥品不能販售的吧?

我:這不是一般推拿刮痧的精油嗎?

小姐:不是,他的盒裝上有標示療效,而且成分裡有中藥

我:喔...原來如此

小姐:第一網路不得販售藥品  而且也須具備藥師資格才能申請泛售
           嚴格說起來妳其實犯了兩個法條

我:= = (聽起來好像有點不妙) 我看網路上很多人也在賣

小姐:對阿~沒錯(一副很暸的表情)

我:(所以只是我衰囉...)
小姐:你知道我們罰款3萬起跳吧?

我:那...最多會罰多少?
小姐:通常初犯者我們最低罰款是3萬

我:ㄜ...我現在沒有工作ㄟ(裝可憐中)

小姐:是喔~你沒工作嗎?

我:所以變賣一點東西貼補家用這樣

小姐:那你還有在其他地方賣活絡油嗎?

我:沒有了(其實已經趕快下架了)

小姐:那你的商品借我一下

看著對方進入辦公室我只能在外頭等待

約莫5~10分鐘過後小姐拿著一張紙要我過目

小姐:你看一下資料正不正確

對方在自白裡面幫我寫了前因後果我就不多作贅述了

可能看我"犯行"良好吧~ 裡面寫得避重就輕

我:恩~沒錯

小姐:那就簽名吧~這次就讓你做輔導

我: (驚! 不用罰錢了??) 好..謝謝~

所以這次本人狗屎運的逃過一劫 

但不代表其他人也是這樣喔!畢竟每個縣市的處理方式不同

後來我上網查發現其實先前早有案例

→先人案例

所以說以後上網拍賣東西最好先做個功課比較保險

免得步我後塵!














2 則留言:

  1. 我明天就要去衛生局 帳號被盜PO違法....... 不知道會怎樣........
    希望免罰 或勸導我現在也在負債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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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想你可以據實以報,說帳號太久無使用被盜用
    姿態放軟看看是否可以勸導就好,通常第一次應該不會太為難才是。不過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內心的確很忐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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