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01-17

新歡、過客、舊愛

在今天,我終於下定決心要尋找「新歡」!


首先,要決定適合人選是粉重要滴



看著照片上一個個美男子都令人難以抉擇


不單單是外表,其附加價值也很重要


考慮了一個星期之後,今天決定在兩位人選擇一


到了介紹所,向媒人道出原委之後


沒想到媒人一號不斷向我推薦所內當紅炸子機


經過一番轟炸後


我動搖了...(最初人選悄悄地退下)


於是乎,我找到了新歡


目前還不敢介紹給老媽認識,應為身價太高了


再過一陣子唄!


現在就由我的舊愛、過客、新歡發表以下感言:



舊愛(可惜你的新衣撐不到過年ㄚ)


過客(我本來就沒愛過你,只不過是備胎)


新歡(我們好好的相處唄)




8 則留言:

  1. 齁~~

    果然不是人類!

    這樣耍噱頭騙我們不行滴喔~

    回覆刪除
  2. 我、我從來就米有說過他速人類阿



    江太公釣魚口羊!

    回覆刪除
  3. YOU的過客之前我也用過一陣子喔(現在

    在皇太后手上...)



    你該不會用手機影射真實故事吧



    其實這是YOU上週在頂X發生的真人真事



    整個故事有瞞騙眾人的嫌疑哩= =+

    回覆刪除
  4. ㄛ~~外星人的想像力果然比較豐富喔!



    想太多了拉! 怎麼可能~~



    偶也希望有真正的新歡出現阿!



    共勉之,外星岑==

    回覆刪除
  5. 你的手機是哪一牌的阿??

    什麼型??

    回覆刪除
  6. ㄟ~~好像是ASUS--什麼202的



    最近廣告一直在打的那個



    辦掉偶6000ㄟ!!



    厚~希望可以用得長長久久!



    之前掉了太多的手機了

    回覆刪除
  7. 花哈哈笑死了

    還以為是真人咧@@

    回覆刪除
  8. 被騙了厚?



    嘿嘿~~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