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11-26

經典對話


今天隨意看網站參考一下電池售價


首先一定從評價看起


沒想到遇到一位講話很直的賣家跟白目買家的對話


實在是很有趣,如下:



<i>意見</i>︰ 請問你有收到我寄回東西嗎?我還沒收到錢耶!
<i>回覆</i>︰ 有需要這樣嗎??退貨我昨天才收到耶......我是上晚班的,我正在加班出理出貨,處理完就會去轉帳退款,我像是會貪你幾百元的人嗎???還是您感覺阿龍的人格只有價值幾百元???
<i>回覆</i>︰ 貨款已經退回,帳號後6碼:145849,敬請查閱,謝謝您.
買家滿意度: [普通] !
<i>意見</i>︰ 我是去台中的Sony ericsson特約經銷商問的!我剛剛已經去詢問他!他說你那顆電池的包裝實在是品質太差了!所以他才斷定是非原廠的!他建議我拿到總公司再鑑定!
<i>回覆</i>︰ 本賣場給您正確的建議:請您親自會同第三者當證人,親自送聯強總公司,或是送去SONY易利信總公司鑑定,這個電池本來就是外銷手機取出的,略有一點通信本業的銷售人員都知道有這種商品.
<i>意見</i>︰ 我先向你和聯強國際道歉!我可以跟你買回那顆電池嗎?我拿去總公司確定是公司貨!我一定會再鄭重向你道歉一次!
<i>回覆</i>︰ 您那個所謂的Sony ericsson特約經銷商,您不是和他買的,他當然一律說是假的,他敢當你面立下仿冒品證書嗎??如果敢,那張證書我一萬元和你購買!!因為我可以要求十萬賠償!!
<i>回覆</i>︰ 如果您無法提出所謂的經銷商保證書,請您在此評價版對我公開道歉,並且修正本賣場評價,否則本賣場將會同律師,以及通報聯強國際法務單位,將於2007-11-21逕行向台北市博愛路地方法院提出訴訟,以上,謝謝.
<i>回覆</i>︰ 現在電池在我手上,上面有您的指紋,我寄回去給你,不就【死無對證】!!我已經給您時限道歉了,屆時我會先請律師發存證信函給您,關於有您指紋的電池,我回當成證物,會請聯強/易利信當成該案證人,現場請您來趟台北法院,謝謝.
買家滿意度: [良好] !
<i>意見</i>︰ 一場誤會!


死無對證實在是太經典了!!

哈~~~




9 則留言:

  1. 哇~~還真激烈阿~~= =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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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...我中文退步了嘛?我看了三遍才看懂

    聖誕節前夕要不要找一天來我家開party啊?~

    我去跟貓咪的姐姐借wii來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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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有好幾個人跟我說看不太懂



    我不覺得阿



    基本上最後面的死無對証才是最好笑的地方





    Anita小姐



    你要開party



    叫做wii party麻...



    琪豬家就有一台了



    我要特地跑到你家去玩嗎?



    既然說是開party總是要有不一樣的地方麻~



    聖誕前夕星期ㄧㄟ



    只有22可以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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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靜桑說要去唱歌



    所以正好囉~去唱完歌就好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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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啥時?



    22號麻?哪唱阿



    該不會是中壢然後唱完飆去你家吧



    一天來回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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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我本來是想說來我家玩啊~



    靜桑昨天跟我說29號要去唱歌,所以就去唱歌囉~



    他說25號阿岑也會回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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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所以wii就沒有了嗎?



    變唱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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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是啊~剛好你也說其珠也買了嘛~



    那就大家唱唱歌就好啦~



    妳幹麻不上msn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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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我才回龍潭ㄟ小姐



    上了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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