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隨意看網站參考一下電池售價
首先一定從評價看起
沒想到遇到一位講話很直的賣家跟白目買家的對話
實在是很有趣,如下:
<i>意見</i>︰ 請問你有收到我寄回東西嗎?我還沒收到錢耶! | |
<i>回覆</i>︰ 有需要這樣嗎??退貨我昨天才收到耶......我是上晚班的,我正在加班出理出貨,處理完就會去轉帳退款,我像是會貪你幾百元的人嗎???還是您感覺阿龍的人格只有價值幾百元??? | |
<i>回覆</i>︰ 貨款已經退回,帳號後6碼:145849,敬請查閱,謝謝您. | |
買家滿意度: [普通] ! | |
<i>意見</i>︰ 我是去台中的Sony ericsson特約經銷商問的!我剛剛已經去詢問他!他說你那顆電池的包裝實在是品質太差了!所以他才斷定是非原廠的!他建議我拿到總公司再鑑定! | |
<i>回覆</i>︰ 本賣場給您正確的建議:請您親自會同第三者當證人,親自送聯強總公司,或是送去SONY易利信總公司鑑定,這個電池本來就是外銷手機取出的,略有一點通信本業的銷售人員都知道有這種商品. | |
<i>意見</i>︰ 我先向你和聯強國際道歉!我可以跟你買回那顆電池嗎?我拿去總公司確定是公司貨!我一定會再鄭重向你道歉一次! | |
<i>回覆</i>︰ 您那個所謂的Sony ericsson特約經銷商,您不是和他買的,他當然一律說是假的,他敢當你面立下仿冒品證書嗎??如果敢,那張證書我一萬元和你購買!!因為我可以要求十萬賠償!! | |
<i>回覆</i>︰ 如果您無法提出所謂的經銷商保證書,請您在此評價版對我公開道歉,並且修正本賣場評價,否則本賣場將會同律師,以及通報聯強國際法務單位,將於2007-11-21逕行向台北市博愛路地方法院提出訴訟,以上,謝謝. | |
<i>回覆</i>︰ 現在電池在我手上,上面有您的指紋,我寄回去給你,不就【死無對證】!!我已經給您時限道歉了,屆時我會先請律師發存證信函給您,關於有您指紋的電池,我回當成證物,會請聯強/易利信當成該案證人,現場請您來趟台北法院,謝謝. | |
買家滿意度: [良好] ! | |
<i>意見</i>︰ 一場誤會! |
死無對證實在是太經典了!!
哈~~~
哇~~還真激烈阿~~= =
回覆刪除...我中文退步了嘛?我看了三遍才看懂
回覆刪除聖誕節前夕要不要找一天來我家開party啊?~
我去跟貓咪的姐姐借wii來玩
有好幾個人跟我說看不太懂
回覆刪除我不覺得阿
基本上最後面的死無對証才是最好笑的地方
Anita小姐
你要開party
叫做wii party麻...
琪豬家就有一台了
我要特地跑到你家去玩嗎?
既然說是開party總是要有不一樣的地方麻~
聖誕前夕星期ㄧㄟ
只有22可以吧
靜桑說要去唱歌
回覆刪除所以正好囉~去唱完歌就好了吧!
啥時?
回覆刪除22號麻?哪唱阿
該不會是中壢然後唱完飆去你家吧
一天來回喔?
我本來是想說來我家玩啊~
回覆刪除靜桑昨天跟我說29號要去唱歌,所以就去唱歌囉~
他說25號阿岑也會回來~
所以wii就沒有了嗎?
回覆刪除變唱歌?
是啊~剛好你也說其珠也買了嘛~
回覆刪除那就大家唱唱歌就好啦~
妳幹麻不上msn啊?
我才回龍潭ㄟ小姐
回覆刪除上了拉